記者王宗銘/台北報導

莫拉克八八水災的經驗教訓之一,讓往後國軍「超前部署、預置兵力」待命救災的作法成為常態,已有學者提醒,國軍畢竟不是救災專業,浮現出與救災需求整合的問題。銘傳大學教授馬士元主張,應重新思考國軍支援災害防救的界線為何,他建議,可考量於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及災害防救法中,設計不須總統發布緊急命令,而透過重大災區之定義,即可啟動全民防衛動員機制中,不屬於軍事動員部分之條文;並且配合考量國防部訂定災害防救計畫,以完善規劃國軍資源支援災害防救之內涵。

銘傳大學教授馬士元26日在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新思維與展望」學術研討會上發表「我國災害防救體系結合全民防衛動員運作之啟動機制探討」。他指出,據世界銀行與哥倫比亞大學等研究機構共同發表之報告內容顯示,台灣是全球災害脆弱度最高的地區,大約73%土地與人口暴露於三種災害以上,90%的人口居住於具有二種以上高致命災害風險的地區,該報告所指稱的三種重大災害,即為震災、水災、坡地災害,若以百分比數字換算,都會區人口的災害風險相當驚人。

馬士元說,目前政府的災害應變規劃,無論演習或計畫對策重點,受到莫拉克風災救災決策遭受抨擊的影響,一年來將大批人力物力及國軍資源,集中於坡地災害、鄉村區域水災的疏散避難,而輕忽都會區域的災害風險,如此扭曲資源配置的思考方式,實在令人憂心。

他說,巨災常態化的趨勢已經成為目前之社會共識,但在政府民政部門救災資源不可能無限擴張的限制下,國防部門於救災應變的參與,不僅已經是一種社會期待,也成為無法避免的趨勢。但是在民主國家憲政體系下,災害防救議題是內政工作的重要一環,不可能經常發布緊急命令以因應災變需要,因此作為維護國家主權、領土與民主體制完整而設計的國防機制,如何在內政問題上扮演「適當而不過當」的角色,在莫拉克風災後國軍不斷主動出擊甚至扮演相當積極角色的情形下,就成為未來值得深入探討的議題。

馬士元說,全民防衛動員準備體系原本乃因應戰時軍事任務之需要而設計,對於災害防救體系之支援乃附帶之任務,因此全動體系前提仍應考量國軍支援災害防救的界線為何。且由於過去國軍核心任務局限於傳統軍事安全議題,於對於動員的定義較為保守,但在巨災等非傳統安全納入國家安全議題的趨勢下,國軍對於全動體系與救災需求整合所衍生的相關問題勢必無法迴避。

針對災害防救法在莫拉克風災後今年剛剛完成第三次修正,馬士元認為,增設之行政院災害防救辦公室,定位仍待釐清;減災業務分散於行政院各部會,平時缺乏整合之環境危機與風險評估機制,無法有效管控防災預算與政策之執行績效。

另外,莫拉克風災期間,國防部彙整出國軍具有十二項主要任務,包括災區人員撤離、維生物資運送、孤島山區搜索、台東搶灘運補、空中飛航管制、美軍支援救災、道路橋樑搶通、執行消毒防疫、罹難人員搜尋、林邊佳冬復原、災區服務工作、災民收容照顧,但國軍於重大災害之角色,包括任務評估、派遣程序、轄區劃分、裝備機具等問題未釐清。

馬士元說,參考先進國家之經驗,目前國軍參與救災的主要的問題,約來自於:欠缺部會層級的災害防救業務計畫、與地方政府的指揮協調機制、預算支出方式、訓練與裝備的適用性、以及欠缺警察權的問題。

馬士元說,事實上從莫拉克風災的經驗,並參考其他先進國家之發展方向,國軍實應藉由救災支援任務來反思目前裝備、訓練與準則的適切性與合宜性,而不是讓救災任務主導軍事投資與發展。

他認為,對於一般性的災害,若相關政府機關所能掌握之資源足以因應,則盡可能不啟動全民防衛動員機制;反之,若災情有擴大之虞難以因應,則必須於緊急應變法制中賦予全民防衛動員機制之啟動權限。


本文引用自: http://www.nownews.com/2010/08/26/301-264031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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