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伶雯/台北報導
僑威集團8月18日因待一項有關股價敏感資料及須予披露的交易公布,主動向香港交易所申請暫停買賣,且在當日10時10分發布停牌公告,但僑威卻遲至18日13時28分才將相關訊息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畫面,證交所30日公告,依法處罰僑威5萬元罰款。
不過,較值得注意的是,僑威在香港停牌兩日,但台灣卻是照常交易,在8月18、19日香港停牌期間,台灣TDR股價不跌反漲,成交1800餘張,20日僑威在香港恢復交易當天,台灣TDR重挫4.8%,也就是台灣的投資人,因為兩地資訊不對稱,加上台灣沒有盤中暫停交易的機制,造成不知情的投資人損失。
證交所指出,僑威在8月18日因待一項有關股價敏感資料及須予披露的交易之公布而主動向香港交易所申請暫停買賣,香港交易所於當日10時10分發布停牌公告,但僑威遲至8月18日13時28分始將相關訊息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畫面,經查已違反「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3-1條規定期限。
證交所30日指出,針對僑威違反「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3-1條規定期限,決定處以違約金5萬元,並已函知僑威日後注意改進並確實依規定辦理。
據了解,僑威是因客戶爆發財務危機,欠債1206萬美元列入應收帳款,在香港、台灣都屬重大訊息揭露範圍,旦僑威準時在香港交易所申報及公告,但對台灣證交所,卻是遲至收盤前2分鐘才公告,造成兩地資訊不對稱,投資人也沒有時間反應。
文章來自: http://www.nownews.com/2010/08/30/320-264148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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