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康仁俊/台北報導
針對華視董監事及總經理變更案,國家通訊傳播委員(NCC)今(1)日以公視董事會會議出席人數不符法定規定,裁定鄭同僚出任華視董事長案不予許可。
公視董事會在5月19日推派華視法人董事代表,在6月28日的華視股東會議選出黃世鑫等21名董事及林筠等2名監察人,鄭同僚並因而獲選擔任華視董事長。
NCC發言人陳正倉今日說,華視申請董事、監察人及總經理變更案,由於當時出席公視董事會議的董事只有7人,不符合法令規定的至少8人出席,因此決議無效,因此不予許可。
陳正倉說,NCC委員花了很長的時間討論此案,最後委員認為,當時只有7名公視董事出席公視董事會,不足法定人數,會中做成的決議自然無效,因此不予許可這項人事變更案。
來自: http://www.nownews.com/2010/09/01/301-264222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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